值得您信赖的合作伙伴!
Cooperation partner you can trust!
简体中文
|
ENGLISH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注册服务
会计服务
法律服务
商务服务
银行开户
新闻资讯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SunWay赛威国际咨询-香港公司公证、香港律师公证及各类文书公证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服务
香港律师与国内律师制度比较
香港律师
持有专业资格的私人执业律师,专为委托人解决法律的难题及处理有关法律案件或出庭辩护。
大陆律师
经过一定方式取利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资格,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专业人员。
区别:
首先,香港律师与国内律师取得律师资格的途径不同。
香港所有具备律师资格的人都要经过专业团体考核批准,向香港最高法院申请,由该法院法官在简单仪式中承认申请人为律师或大律师,再由专业团体颁发执业证书。在国内实行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授予律师资格。
其次,香港律师与国内律师的分类不同。
香港把律师分为律师和大律师,律师多处理有关法律文件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或中下级法庭出庭为当事人代理辩护。大律师则多处理在法庭上公开审讯的工作。国内律师按律师资格取得方式不同,分为经过律师考试而取得资格的考核律师,另一种是不经考试或考核,而是根据需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特别邀请的特邀律师。
第三,律师收费办法不同。
相比之下,国内的律师收费制度要比香港律师收费制度更为严格。
如需了解更多,请与我们专业顾问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上一篇:
内地公证员与香港律师出具文书区别
下一篇:
常见问题与解答
网站首页
|
注册服务
|
会计服务
|
法律服务
|
商务服务
|
银行开户
|
新闻资讯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天津赛威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网页设计:
华泰科技(天津)
津ICP备12003621号-3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四号龙通大厦十楼1007室 联系电话:86-022-23313308 83139301 83139305
友情链接:
新浪博客-赛威国际咨询
赛威国际咨询-阿里旺铺
天津注册香港公司-搜搜百科
天津注册离岸公司-百度百科
香港公司注册处
香港税务局
英国公司注册处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470号
津ICP备12003621号-3